自2010年9月1日起至今,凡急诊、外院转诊、假期住院的本校参保学生,4月6日起均可凭有效证明前往大学生医保办公室登记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报销比例待送件至市医保办审批后按照相关文件待遇执行。
具体准备材料如下:
1、急诊:病历、急诊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医保卡、学生证。
2、门诊:校医院转诊单、病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医保卡、学生证。
3、住院:病历、就诊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费用明细清单、医保卡、学生证。
患有门诊大病[1]的参保学生,需前往校医保办领取《门诊大病申请表》,填写后由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医院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经学校统一报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准入,方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学生可选择一家具备门诊大病定点资质的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大病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1]门诊大病病种为: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
登记地点:校门诊部二楼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四 9:00——11:00 14:00——15:30
医保办电话:86118055
校医保办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