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就编报2011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编报工作坚持稳定、协调的原则,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相对稳定招生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2011年学校招生总体规模控制在6000人左右,其中公办本科4300人(含对口单招300人),民办本科1700人。
三、各院(系)及相关单位要从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以保证教学质量为前提,在招生规模安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中,把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上,以条件定规模,将统招本科和民办本科招生计划统筹考虑,注重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各院(系)及相关单位紧密围绕社会需求,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主动进行专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急需的专业人才的培养,把招生计划安排同毕业生就业情况紧密结合起来。对生源质量好、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较高、人才需求市场前景好的专业,尽可能多安排一些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不足、报考率低、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适当调减或停止招生。
五、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名称须按照省教育厅审批的规范名称进行编报填写。2010年新报批专业或专业方向在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时,原则上只按照1个班级进行编报。
六、为全面、准确地向考生展示学校各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规范、严谨、高效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院(系)及相关单位需对院(系)介绍及所属招生专业(方向)介绍进行修订,专业介绍按照培养目标、主干课程和就业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修订。
七、请各院(系)及相关单位将编制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见附件,须签字、加盖公章)和修订的院(系)及专业(方向)介绍于2011年1月12日前报送招生办公室(综合楼301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zsb@njit.edu.cn。
联系人:宋峻峰,电话:86118099,传真:86118600。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