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适应学校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需要的中层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中层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南工党组〔2010〕71号),经研究,定于2010年12月上中旬开展第三轮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应符合《南京工程学院中层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2.第三轮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牵头,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配合组织实施。
二、基本程序
1.民主推荐;
2.组织考察;
3.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4.情况反馈。
三、民主推荐
(一)民主推荐工作主要由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和资格
1.中层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应符合《南京工程学院中层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第二章的规定。
2.正处级后备干部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处级后备干部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30日。
(三)民主推荐需经过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两轮进行。教育教学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选的民主推荐工作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或召开本单位人员会议,采取填写推荐票的方式进行个人推荐,在此基础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政联席会,对个人推荐相对集中的对象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校党委组织部。非教育教学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属各部门中层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由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及下属各部门共同负责,在民主推荐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扩大会议(扩大对象为各部门正职)共同研究提出推荐人选,由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报党委组织部。
(四)民主推荐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部门(单位)拟任职务进行定向性推荐,也可以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及个人专长,进行非定向性推荐。
(五)民主推荐本基层党组织所属范围内的中层后备干部的数量,原则上按本基层党组织所属范围内的中层领导干部职数正职1:2和副职1:1的比例确定。
(六)确定推荐人选和推荐方向后,由推荐部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中层后备干部推荐审批表”(审批表见“附件一”),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四、组织考察
校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对符合基本条件的人选进行考察。正处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考察由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等部门进行;副处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考察由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发展潜能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党委组织部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党委常委会,由校党委常委会充分讨论,确定中层后备干部人选。
六、日程安排计划
(日程安排计划见“附件二”)
附件一:南京工程学院中层后备干部推荐审批表
附件二:第三轮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工作日程计划安排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