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数据普查,应江宁区公安局户政科要求,现对南京工程学院范围内人口进行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象范围:凡居住在南京工程学院校园范围内所有人员,含学生、教师和所有务工人员。
2.普查要求:
①请所有挂靠学校集体户口的教师带身份证到保卫处户籍科,本人亲自核对常住人口信息表核对签字,以前借出的集体户口常表请于7月8日前核对无误签字后,交回保卫处户籍科。
②请学校所有用工部门派人于6月25日到保卫处户籍科来领取人口普查情况登记表和人员统计表,按要求填写好后于7月8日前交回户籍科。
③学生的户口统计,由保卫处在奥蓝网另行发布通知,进行普查统计人数。
地 点:保卫处户籍科,行政楼北楼107
联系人:韩老师,周老师
电 话:86118877
南京工程学院保卫处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