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

日期:2016-09-30 来源:

在职职工:102021日(周四、周五) 

     111718日(周四、周五) 

     121216日(周一-周五)

地点:新校区卫生所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离退休职工

(东校区): 1017-18日、1114日、128-9

(西校区): 1020-21日、1116日、1212-13

(江宁校区):1024日、1118日、1216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提示:

112月份报销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本年度的医疗费单据均需报销完毕,不得转入下一年度报销。

212月末次报销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转入下一年度首次报销时办理。

3、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报销,但请在各校区规定的报销时间办理。

4、在职人员只在新校区办理。

5、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报销需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门诊部

财务处

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