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强化目标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协调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以目标任务倒逼改革,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进一步提升党政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有效增强工作开展的目标性和有效性,不断开创学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大学建设的新局面。现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和实施南京工程学院党政重点工作月报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学校党委、行政各有关部门。各二级教育教学单位及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报送内容
1、各党群及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及部门工作规划,按照月份拆解、细化工作内容,制定月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及时间节点。
2、依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确定新的工作任务及计划安排。
3、对上个月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小结,总结月度工作开展情况。
三、报送要求
月报制度从2016年9月底开始执行。请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重点工作计划表(附件一)及本月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纸质表单由部门专人填写,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分管校领导审核认定后,上报党办、校办(行政中心南楼305室)。同时上报表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uanban@njit.edu.cn。
10月份月报制度为试行,上报时间为9月27日前。
联系人:曹艺
联系电话:86118826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抓,安排专人负责。月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重在落实。工作计划要与执行落实紧密结合,要建立重点工作的计划-执行-落实-反馈全流程管理模式。各有关部门要在计划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工作计划的执行与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及成效。
3、严肃考核。学校每个月将汇总反馈各部门主要工作月报制度执行情况。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按学期总结并公开各部门月报制度执行情况。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党政重点工作月度计划汇总表
2、南京工程学院党政重点工作月度计划执行落实情况汇总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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