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现开始申报,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201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一)组织课题申报并确保质量。尚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将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此次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性课题(自筹经费)三类,请在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二)的相应位置注明申报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兼报指导性课题(相应位置打√)。课题申报与立项遵照分类设置、按类评审的原则,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之间不进行转评;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可根据课题申报质量及课题申报人意愿,决定是否转为指导性课题。
课题名称可参考申报指南进行调整,但重点课题必须紧紧围绕学校当前及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协同开展,着力提高教育研究课题研究质量和效益,为促进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和提升办学水平提供决策咨询参考。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课题立项评审办法
为切实保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质量,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本年度课题立项所有评审环节,课题申报内容均以“评审活页”形式提交评审专家,实现“双盲评审”。经公示、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布立项课题。
二、课题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1)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每项经费资助额度10000元;
(2)一般课题不超过30项,每项经费资助额度4000元;
(3)指导性课题不超过15项,经费自筹。
三、成果要求及完成时限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以及指导性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凡未达到相应要求的课题将不予立项或结题,成果要求如下:
(1)重点课题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关键词、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同时还必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咨询报告1份,供学校决策参考。
(2)一般课题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关键词、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
(3)指导性课题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或相关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及以上,关键词、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
(4)论文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南京工程学院高教研究项目号,凡未标注的论文等原则上不视为课题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二,纸质材料一式3份)、评审活页(见附件三,纸质材料一式6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课题组成员相关的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课题申报资格)。课题申报所在部门应进行初评并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在填写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纸质材料一式1份)后,请各部门、各单位2016年11月16日(周三)前将上述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黄老师处(行政楼北楼518室,电话:86118499),并将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箱:gjyjs@njit.edu.cn。
附件1:201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附件3:评审活页
附件4: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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