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集中宣传展示学校2016年度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展示全校师生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请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以来,学校在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开创性的大事。
二、评选条件
1、影响力。推荐的学校大事,在全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
2、关注度。推荐的学校大事,引起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国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3、重要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对推动内涵强校建设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有着突出贡献;
4、开创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具体工作开展具有创新性,事件在学校发展的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对今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
5、真实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必须客观真实。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单位推荐。面向全校各单位教职员工征集2016年全校范围内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征集评选活动,并将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征集事件条目进行汇总,单位推荐不超过10条。
2.征求意见。党委宣传部将各单位推荐的大事汇总后,向校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确定20件候选大事。
3.公开投票。将20件候选大事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
4.评选结果揭晓。学校将在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揭晓评选结果。
5.新闻发布。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度“十件大事”的评选结果通过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要求,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并对推荐参评的大事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并及时动员教职员工踊跃参与,充分发掘学校亮点和特色大事。
3、各单位需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十件大事”推荐表,推荐理由表述言简意赅,推荐表请于2016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njit.edu.cn。
联系人:胡民 安雪,联系电话:86118837。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十件大事”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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