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配合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谐校园建设,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继前期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成立以分管领导牵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实验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
2、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内容见附件,各教学单位应如实填写,所有过程性管理支撑材料必须留存备查。
3、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总结,优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并提交整改方案。对能够自行整改的部分务必于6月15日前完成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部分需说明原因。
4、时间安排
(1)6月7日前提交实验室安全自查表(见附件)及整改方案(纸质稿及电子稿)。
(2)6月中下旬,依据各教学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学校将组织工作小组进行走访检查。
联系方式:贲玉红,86118087,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北206),电子邮箱:sjjxk@njit.edu.cn。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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