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的规范性,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7日 -10月27日。
二、检查范围
本学期实践教学相关的全部教学场地和检查期间的全部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课程实验和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各类校内实习(实训)等。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建设
1.规章制度。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设备台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等工作档案是否完备。
2.实验室环境。主要检查实验室面积、空间、布局是否科学合理,安全、环保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应急措施和设施是否完备,实验室标牌、展板、制度是否上墙。
3.实验室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置,仪器设备及时投入教学活动,资源共享,设备利用率情况;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运行效果。
(二)实践教学管理
1.实施细则。对各种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是否齐备、规范,以确保教学效果的达成。
2.实施调度。实验与实习(实训)排课是否科学合理;课程设计选题、进度与时间安排的是否合理。
3.环境卫生。实践教学场地整洁卫生。
(三)实践教学运行
1.教学准备
(1)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指导书、授课计划、课表、教学进度表等)及管理文件(仪器设备清单、使用-维修-安全记录等)的齐全、规范性;(2)仪器设备等教学条件准备充分;(3)师生之间联系通畅,提前告知学生实践地点。
2.教学秩序
(1)按规定时间进行教学;(2)教师按规定着装;(3)分组合理,每人都能获得独立练习或训练机会;任务明确;(4)教师对教学秩序的管理。
3.教师指导
(1)学生考勤记录及时;(2)教师示范清楚、指导及时到位,及时解答问题;(3)教学进度合理把控,各环节有相应的考核标准与记录;(4)上届成果完成、批改与考核情况。
4.学生学习
(1)学生出勤率情况;(2)相关学习资料携带齐备;(3)着装符合要求,保证安全;(4)了解实践教学要求及安全事项;(5)熟知考核要求;(6)能根据需要开展讨论、协作,与教师积极互动;(7)根据《实践教学任务日进度安排表》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任务要求。
(四)实践教学效果
(1)学生能正确、规范地使用设备仪器;(2)学生参与度高,动手能力得到锻炼与提高;(3)学生认可度高,获得感强;(4)考核成果不易复制,评分合理。
四、检查的组织
(一)检查方式
1.教学巡视。主要对教学秩序、设备准备情况等进行巡视检查。
2.集中检查。对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管理、实践教学运行进行集中检查。
3.专家评价。对各教学单位检查范围内的实践教学进行整体评价,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
(二)检查安排
本次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分为学院自查整改、学校抽查、学院优化提升三个阶段。
阶段 |
主体 |
起止时间 |
任务 |
学院自查整改 |
各教学单位 |
9.27-10.20 |
1、教学巡视 2、集中检查 3、针对问题整改到符合规范要求 |
学校抽查 |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学督导团 |
9.27-10.27 |
1、教学巡视 |
10.23-10.27 |
2、集中检查 3、专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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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优化提升 |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
9.27-10.27 |
进一步优化改进提升 |
五、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对实验室、实践教学相关的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进行研究学习,并据此开展检查;
(二)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实践教学检查工作,拟定自查工作计划,对本单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开展针对性的分析、总结;
(三)各教学单位对发现的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在规定时间整改达到规范的要求,并于10月27日下午15:00之前将检查与整改情况(附件2)送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05钱老师);对实践教学运行中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各教学单位要及时严格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学生手册》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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