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二级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南工党〔2016〕32号)文件的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王潘潘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倪颖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寒娜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
刘枫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分团委书记;
胡霞同志任通信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
刘亚平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董超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孔帅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航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分团委书记;
方苏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许海波同志任环境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小慧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宋伶俐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分团委书记;
张自强同志任工业中心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周士荣同志任康尼学院分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试用任职时间自2016年6月29日起算。
免去张世栋同志材料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侯昀同志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杨玉军同志计算机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徐娟同志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许发磊同志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徐江虹同志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陈睿羚同志环境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蒋伟同志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团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傅修远同志工业中心团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朱莎同志康尼学院分团委书记职务。
共青团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