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宋 洋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陈 华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免去其团委秘书(正科级)职务;
梅建军同志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要与信息科科长;
周玉霞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助理兼组织员(正科级);
杨建华同志任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组织员(正科级),免去其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 民同志任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征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检监察员(正科级);
史纪宁同志任发展与对外合作处秘书(正科级);
曹文波同志任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足球即时比分:科科长职务;
王 成同志任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科科长;
郑忻同志任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师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魏婷婷同志任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劳资科科长;
邢 琦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助理(正科级)职务;
李 鹂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教务科科长;
胡晓清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教学研究科科长;
贲玉红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实践教学科科长;
卜泽东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考试中心主任;
牟石华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宋峻峰同志任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隶属)招生办公室主任;
耿言海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思政教育科科长,免去其工业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 为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足球即时比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于跃进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张 慧同志兼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朱晓鹂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张 奇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宿舍管理科科长;
刘德洋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雷拥军同志任财务处预算管理科科长;
孙肇江同志任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科长;
仝 明同志任财务处出纳管理科科长;
陈 野同志任财务处综合业务科科长;
班 生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挂靠)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科技与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挂靠)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正科级)职务;
李 微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挂靠)科研管理科科长;
孙 鹏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挂靠)资产经营管理科科长;
李 颖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挂靠)产学研合作科科长;
王新迪同志任科技与产业处(技术转移中心、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隶属,资产经营公司挂靠)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石贵舟同志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处长助理兼政保科科长;
韩洪生同志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治安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户籍管理科科长职务;
宋成瑞同志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消防安全科科长,免去其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治安消防科科长职务;
翟 红同志任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户籍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建军同志任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挂靠)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挂靠)设备采购科科长职务;
丁莉萍同志任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挂靠)设备采购科科长,免去其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挂靠)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操天明同志任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挂靠)招投标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谢雪莲同志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梅同志任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科教创新园项目办公室项目主管职务;
廖德利同志任后勤管理处经营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科长职务;
戴红星同志任后勤管理处修缮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后勤管理处经营管理科科长职务;
韩 毅同志任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后勤管理处修缮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瑞昌同志任基建处计划科科长;
韩 峰同志任基建处处长助理兼工程科科长;
宋卫杰同志任基建处材料科科长;
吴玑超同志任老校区资源规划利用办公室主任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苏晓强同志任科教创新园项目办公室项目主管(二)(试用期一年);
刘 彦同志任工会秘书(正科级),免去其老校区资源规划利用办公室主任助理职务;
许发磊同志任团委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丽珏同志任图书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兴华同志任图书馆馆长助理(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 倩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机械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巴 黎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荆 波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叶小平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袁 楠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谢娟娟同志任材料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龚燕敏同志兼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侯 昀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李莉同志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夏友桦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刘思明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恩旭同志任电力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周 競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办公室主任;
罗晓东同志任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红梅同志任自动化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王依群同志任通信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通信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刘成铭同志任通信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谢西林同志任通信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建德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院长助理(试用期一年);
陈静蓉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廖丹琴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翟继友同志任计算机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周媛媛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 娟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育阳同志任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陈作雄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牛家丛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丽杰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倪海霞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主任;
金自如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栋同志任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黄姝君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办公室主任;
徐江虹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颛孙随意同志任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胡德君同志任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左明霞同志任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翟铁华同志任环境工程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吴 岭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办公室主任;
蒋 伟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 莎同志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腊妹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
丁 蕾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助理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薛宁宁同志任外国语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
王黎恺同志任数理部办公室主任;
陈 蕾同志任数理部教务秘书(正科级);
涂吉蓉同志任体育部教务秘书(正科级);
杜 薇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学院隶属)综合办公室主任;
傅修远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学院隶属)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宗亚妹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学院隶属)教学部主任;
李 静同志任工业中心(创新学院隶属)项目拓展部主任;
朱庆红同志任电力仿真与控制工程中心办公室主任;
马兆允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免去其机械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俞卫新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主任,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祖伟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
朱节云同志任康尼学院院长助理兼综合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康尼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 丽同志任康尼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康尼学院竹山路校区综合管理干事(正科级)职务;
免去王向华同志兼任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职务;
免去王发毅同志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赵小龙同志图书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林 扬同志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 涛同志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 彦同志通信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吕庆华同志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务秘书(正科级)职务;
免去冯建平同志体育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郝向荣同志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职务;
免去周传纲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主任;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试用任职)时间自2016年6月29日起。
南京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