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办法》(南工教[2013]5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足球即时比分专业建设进程,总结和展示专业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重点专业建设点专业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2013年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点专业,第二层次专业: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软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第三层次专业:通信工程、市场营销、车辆工程。
二、 检查标准
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遴选与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 检查程序和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评自查和专家组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 各教学单位根据重点专业遴选和建设标准,认真准备建设专业相关材料,全面总结专业建设中取得的亮点和特色,同时也总结建设中的困难和不足,形成《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成果汇总》(附件2),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指标体系和成果汇总,进行建设专业的自评自查,完成《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自评表》(附件3)。
(二) 各教学单位须填写建设专业支撑材料目录(见附件4)。
(三) 检查结果分进展良好,达到预期,未达预期三种。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重点专业建设标准、成果汇总、自评表以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分,评议确定建设专业的中期检查结果。
(四) 各教学单位请于12月18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成果汇总》、《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遴选与建设自评表》、支撑材料目录等(各一份)送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405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pjb@njit.edu.cn。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遴选与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成果汇总
附件3:南京工程学院重点专业建设自评表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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