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水平,积极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发展,按照《南京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奖暂行办法》和《南京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实施细则》要求,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一、 申报范围和对象
1、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2013年 1月1日至 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并符合下列要求的论文:
(1)在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刊物上或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类学术论文。
(2)在市局级以上(含局级)内部刊物上登载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对策研究等。
(3)在市级学会、区科协、企事业(园区)科协学术会议或相应的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评选为优秀论文或收录于会议论文集的自然科学和应用技术类学术论文。
2、申报对象
(1)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与外地人员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南京作者。
(3)受我市有关单位正式委托,承担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的外地作者。
(4)多人合作的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四人,如超过四人的则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5)作为第一作者的同一作者的申报论文数不得超过二篇。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有现实或潜在应用价值的自然科学或应用技术类论文。
2、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应用价值,对南京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论文。
3、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材料等相关事宜
1、申报材料
申报论文需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内容填写完整并由所属科协或学会盖章的《南京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2)申报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提交复印件的,申报时需审验其原件)。
(3)优秀论文获奖者须提供优秀论文表彰决定或证书复印件。
(4)包含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含扫描件)。
2、申报渠道
论文作者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高等院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区科协、企事业(园区)科协。特殊情况论文作者可直接向市评委会办公室申报,但其申报表须由工作单位盖章。
3、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照要求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行政北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gl@njit.edu.cn。
相关附件可从南京市科协网站(http://kx.nanjing.gov.cn)查阅和下载。
科技与产业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