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1、单位推荐方式。2015年度仍实行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推荐的项目应在申报项目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人及其主要工作、项目简介、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和论文等。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指标推荐,超指标推荐的不予受理。
2、专家推荐方式。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人员牵头完成的创新成果项目,可由3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1位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我厅进行项目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2015年度奖励填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单位(人选)进行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推荐人)要切实做好推荐项目(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并以正式函的方式报送。发函要求为:各省辖市推荐单位应是市科技局(委)发文,省各部门和省直属单位等应是厅局、单位发文。专家推荐项目(人选)须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结果以及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2)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推荐项目的纸质推荐书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其他事宜
申报网络关闭时间:2015年4月23日24时
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
报送地址:行政北楼408室
联系人:李 微 联系电话:86118986
附件:2015年度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申报推荐说明
科技与产业处
2015年3月19日
附件.doc (29.5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