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总结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与效益,经研究,决定组织对2009年学校立项批准的品牌特色专业(见附件1)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验收工作参照《南京工程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评价指标及等级量化标准》执行;(见附件2)
请相关学院按上述标准进行自查,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品牌特色专业自查表》(附件3)一式5份;
同时佐以附件材料一套,其内容(分别)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多方面的专业建设情况,可采用文字图片等形式整理提交。
上述全部材料装入档案袋或盒内,并请贴上校级品牌特色专业验收材料封面(附件4),于2013年12月13日前将其送至行政北楼405室,联系电话,86118003。
附件1:2009年度校级品牌特色建设专业一览表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评价指标及等级量化标准
附件3:南京工程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自查总结表
附件4:南京工程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材料封面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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