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南工教[2013]80号)的文件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奖励办法
1、申报条件、奖励办法等按照《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南工教[2013]80号)的规定执行。
2、申报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各项成果,以成果公布的时间为准。
3、在本次奖励范围内,前期已获得奖励的成果需扣除前期已发放的奖励金额。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申报表》(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成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
2、教学奖励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核,网上公示。
4、公示无异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兑现奖励。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好教学奖励申报工作,并于6月24日前将教学奖励申报表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郑晓川 联系电话:86118029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教学奖励申报表
教务处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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