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的要求,现将201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以下简称新规定)执行。
2、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申请增设新专业的单位请务必于7月5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一式两份)报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212房间),电子稿发至邮箱jyk@njit.edu.cn。
联系人:胡晓清 联系电话:86118037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3年6月4日
[attachment]b9dfea2a[/attachment][attachment]edc2c96f[/attac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