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中心)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1年教师职称资格评审中教学水平与质量评价工作,根据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教师教学水平与质量评价由专家和领导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三方面组成。为此,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同行评价”部分的评价工作,同行评价的依据是本单位组织的同行听课、教学检查、教师在教学方面的获奖情况等。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3月25日之前,将同行评价表(见附件)及相应的佐证材料送至教学评估办公室武寿春老师处(行政北楼521)。
评估办、人事处
2011年2月22日